2014年5月26日,杭州师范大学美育与文化传播协同创新中心、艺术教育研究院与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签订联合培养美学方向博士生协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协同创新工作,意在充分发掘北京大学的优势学术资源,实现地方有特色高校学科的快速发展,进行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体制改革,努力造就既有深厚学术功底,又具备服务地方学术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一流人才。
根据协议,北京大学每年拨2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其中1名为外国留学生),以联合培养的名义纳入北京大学招生计划。暂定连续招生4年。实行双导师制(北京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各为每位学生配备一位导师),辅以导师组进行培养,学制4年。录取之学生,前1年半在北京大学学习,由北京大学负责管理,开设相关课程(如基础课程、外语课程等),完成相应学分。后两年半在杭州师范大学学习,杭州师范大学负责管理。学生在杭州师范大学就读期间,除由杭州师范大学导师对其指导外,北京大学导师每学年定期赴杭州师范大学以专题报告、学术座谈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学术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开题与答辩等环节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办法。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后由北京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并由北京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分别授予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