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与北京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相关协议,我校艺术教育研究院与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自2015年起联合培养美学方向博士生。目前,2015年招生工作已经启动,特公告如下。
2015年招生2名(其中1名为留学生),以联合培养的方式纳入北京大学招生计划。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组由叶朗教授、朱良志教授(北京大学)和杜卫教授、陈星编审(杭州师范大学)组成。学制4年。录取之学生,前一年半在北京大学学习,由北京大学负责管理,开设相关课程,完成相应学分。后两年半在杭州师范大学学习,杭州师范大学负责管理,开设相关课程,完成相应学分。学生毕业论文的开题与答辩等环节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办法。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后由北京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并由北京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分别授予学历证书。学生在读期间将在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生活补助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具体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9号)执行。
本次招生方案、报考条件与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方向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一致。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12月23日。考生请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pku.edu.cn/进行报名。
欢迎有志于美学与美育研究的考生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