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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艺术学理论学会成立

来源 : 弘丰中心     作者 : 弘丰中心     时间 : 2016-04-20

经主管单位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同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由我校为发起单位的浙江省艺术学理论学会于2016326日正式成立。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我校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艺术教育研究院)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先春出席成立大会并发表讲话。出席成立大会的还有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团体处处长王三炼,我校校长杜卫,副校长杨磊和人文社科处处长王明琳等。会议选举了首届浙江省艺术学理论学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我校杜卫教授当选为会长,陈星编审当选为副会长,冯学勤副研究员为秘书长。当选副会长的另有浙江传媒学院项仲平教授、中国美术学院杭间教授、浙江音乐学院汪俊昌教授和浙江大学黄厚明教授。

随着2011年国家对中国的学科门类进行调整,艺术学作为单独的学科门类,艺术学理论作为一级学科后,全国艺术学理论研究和教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团结艺术学理论界和相关艺术学科同仁共同建设艺术学理论学科就成为一个现实而大有前途的学术事业。经发起人(发起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学术主管单位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复(《关于同意筹建浙江省艺术学理论学会的批复》,浙社科联[2015]29号),发起人(发起单位)向浙江省民政厅提交了《成立社会团体申请书》。浙江省民政厅于2016120日发文(《浙江省民政厅准予成立社会团体决定书》,浙民社社准字[2016]1号),同意成立浙江省艺术学理论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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