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丰中心社科普及基地以“繁荣学术、弘扬美育、健全人格、陶冶情操”为宗旨,在普及社会科学、传承人文精神、弘扬美育文化、推动校园人文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2023年3月,本基地被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认定为全省首批社科普及重点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发挥研究生专业优势,培育研究生学以致用的实践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基地决定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社科普及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面向杭州师范大学弘丰中心全体在读研究生(2023届毕业生除外)。
二、项目内容
符合本基地宗旨,在弘一大师与丰子恺普及、美育与艺术教育普及、艺术人文普及等方面有独到价值的社科普及作品项目、社科普及活动项目,均可申报。
三、项目形式
形式不限。可以是个人项目,也可以是团队项目(仅建议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申报团队项目,且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可以是特定主题的现场展示展览(或展演)活动,特定专题的社科普及图文宣传册或系列图文册页,具有人文社科普及价值的小型视频作品或动漫短片(5-20分钟),也可以是申报者自选的其他可行的社科普及形式。
四、申报流程
(1)个人提交申报。申报者填写《浙江省社科普及重点基地(弘丰中心)2023年度研究生社科普及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于2023年6月5日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基地项目申报专用邮箱:hfskpj@163.com,每位申请人限主持申报一项。
(2)基地评审立项。基地汇总全部申报书之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结果将在弘丰中心网站上公示。
五、项目管理与奖励
(1)项目资助:本基地对每个立项项目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资助额度。
(2)结题办理:所有立项项目,最迟须在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社科普及作品及项目活动实施方案(电子稿),并将电子稿提交给基地,办理结题手续。基地评审通过的,予以结题。
(3)项目实施与推广:基地将在结题项目中,遴选高质量的项目若干,另行安排专项经费进行项目实施与推广活动(发行光碟、印行社科普及宣传册、举办大型展示展演活动等)。
(4)对于在实施与推广过程中取得良好反响的项目,择优评选后颁发浙江省社科普及重点基地“优秀项目奖”;对于在实施与推广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核心成员,择优评定后颁发浙江省社科普及重点基地“社科普及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
附件1. 浙江省社科普及重点基地(弘丰中心)2023年度研究生社科普及项目申报书
浙江省社科普及重点基地(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