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丰中心社科普及基地以“繁荣学术、弘扬美育、健全人格、陶冶情操”为宗旨,在普及社会科学、传承人文精神、弘扬美育文化、推动校园人文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2023年3月,本基地被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认定为全省首批社科普及重点基地之一。2023年5月,基地首次启动研究生社科普及项目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实施效果。为发挥研究生专业优势,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社科普及项目申报工作。
1、申报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弘丰中心在读研究生(2024届毕业生除外)。
2、项目内容
凡是在弘一大师与丰子恺、美育与艺术教育、人文艺术等方面有独到价值的社科普及活动、社科普及作品,均可申报。
3、项目形式
形式不限。可以是个人项目,也可以是团队项目(仅建议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申报团队项目,且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可以是在校园或社区举办的社科普及讲座、培训、小型夏令营/研修班或现场展示展览(或展演)活动,特定主题的社科普及图文宣传册或系列图文册页,具有人文社科普及价值的小型视频作品或动漫短片(10分钟以内),以及申报者自选的其他可行的社科普及形式。
4、申报流程
(1)提交申报。申报者填写《浙江省社科普及重点基地(弘丰中心)2024年度研究生社科普及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于2024年6月15日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基地项目申报专用邮箱:hfskpj@163.com,每位申请人限主持申报一项。
(2)评审立项。基地将在6月30日之前组织评审并公布立项结果。
5、项目管理
(1)资助金额:每个立项项目不低于3000元(资助方式为财务报销)。
(2)项目开展: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统筹安排实施,基地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3)结题办理:所有立项项目,最迟须在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基地评审通过的,颁发结项证书。
(4)项目推广:对于部分高质量的立项项目,基地将另行安排专项经费进行项目推广活动(如发行光碟、印行社科普及宣传册、举办大型展示展演活动等)。
(5)激励措施:取得非常良好社会反响的优秀项目,其项目负责人、项目核心成员,择优评定后颁发浙江省社科普及重点基地“社科普及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
附件1:浙江省社科普及重点基地(弘丰中心)2024年度研究生社科普及项目申报书
浙江省社科普及重点基地(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
2024年6月5日